1922年,耒陽人劉志遠被任命為衡陽省立第三師范校長。劉志遠到位后,就聘衡陽豪紳曾恕為主任學監(jiān),聘邵陽羅佩恥(“馬日事變”屠殺革命者的劊子手)和耒陽譚超如(“馬日事變”后耒陽縣挨戶團主任)兩人為學監(jiān)。同時,他還收買反動學生谷炳奎、黃鈺等在學生會里面搗亂,極力阻撓學校已經開始的一切新的改革措施,提倡讀古文、學古人、維護封建的禮教。劉志遠還暗結團體,培植親信,任用私人,把持校務,“對外面新加入的教員必多方排斥以去”。教白話文的國文教員陳書農因向省報揭露學校一些弊端,遭到頑固派的攻擊,被迫離去。黨團組織的領導人張秋人,更是劉志遠等人的眼中釘、肉中刺,屢催教育司辭退張。
1923年上學期,劉志遠更加變本加厲,倒行逆施,對進步師生參加革命活動實行種種限制。如不許集會、游行、講演、編演新劇等,對那些外出參加革命的學生,不讓廚房給他們開餐。4月份,由于劉志遠不斷克扣學生伙食費,使學生伙食越來越差,因此,常常發(fā)生學生絕食現象。
張秋人領導的中共組織,對此進行了周密的觀察和慎重的研究,決定從伙食問題入手,引導學生開展驅逐劉志遠的斗爭。當時三師學生會是由共產黨員高靜山負責,黨團員和進步學生已能帶領各班學生從事革命活動。三師學生黃靜源當時任湘南學聯總干事,可動員各校學生給予支持。
4月底的一天,許多學生因伙食太差不肯吃飯,有的學生跑到學生會提意見。高靜山根據同學們的要求,請各班推派一名代表到學生會商量解決辦法。學生會與學生代表聯席議決:組成伙食管理委員會,由高靜山任主任委員,調查伙食不好的原因,研究解決伙食的辦法。經過調查,發(fā)現政府發(fā)給學生每人每天的伙食費是一角一分,而實際只有九分,余下的就給劉志遠私吞了。伙食管理委員會把調查結果向全校學生公布后,引起了學生強烈不滿,并紛紛提出伙食應由學生管理的意見。學校校務主任以校長不在為由,拒絕學生的正當要求。學生們提出,如不答應條件,將舉行全體罷課。事務主任無奈,只好答應伙食由學生自辦的要求。
5月3日,劉志遠在長沙接到學校打去的電報,說袁癡等逼迫全校學生罷課。劉志遠急忙趕回學校,推翻了學校與學生代表已經達成的伙食自辦協定,并且貼出布告訓斥學生行為越軌。學生代表立即求見校長,說明原伙食確實不好,影響學生健康,學生自辦伙食是同學們的共同愿望,是經過學生代表與事務主任商量決定的,不能認為是越軌行為。劉志遠不但不承認事實,反而指責學生不該指責校長。于是召集全體學生訓話,繼續(xù)責難學生們。袁癡、唐朝英、羅嚴(均是共產黨員)等憤然起身退會,接著一大批學生也紛紛離去。反動學生謝文安等前去阻止,你爭我吵,發(fā)生沖突,會場大亂,訓話會草草收場。
第二天,劉志遠貼出布告,指責學生行為越軌,搗亂會場,給予袁癡、唐朝英、羅嚴三人留校察看處分。高靜山見后,便召集學生會開會,立即派代表去校長室對布告提出抗議,并強烈要求校方:(1)按規(guī)定給每個學生每天發(fā)足伙食費一角一分;(2)答應學生伙食由學生會管理;(3)撤銷對袁癡等三人的處分;(4)要求自由和自治等。劉志遠以去省教育司辭職相要挾,并拂袖辦公室。學生們被急怒了,撕毀了布告,要驅逐劉志遠,并決定立即罷課。劉志遠被憤怒的學生嚇得立即逃離了學校。
5月15日,劉志遠跑到長沙,向省教育司提出了“辭職”。誣告學生袁癡等行為越軌,要求給袁以處分。學生會知道劉志遠去了長沙,立即發(fā)電給省教育司,不要挽留他。但倪翱等人卻以全體學生代表名義,在報上發(fā)表聲明,要求劉志遠留任校內。劉志遠的親信也給教育司打電話,對劉表示挽留。在這種情況下,省教育片面認為:“劉校長于此事,既未辦理失當,而且對于我數學生感情方面也尚融洽,決無令其去職之理。”并將袁癡、唐朝英、羅嚴三人開除學籍。這一決定激起了大多數學生的公憤,頓時校園內到處貼滿了打倒劉志遠的標語,學生們舉行集會,紛紛揭露劉志遠的種種罪行。同時,學生會立即開會研究對策,會議認為:勸劉志遠不要返校,如果不采納,就公開“擋駕”。5月21日,劉志遠果然返回衡陽,住在江西岸的公館里,等等學校派人去接他。一部分學生也準備渡江去迎接劉志遠。情況緊急,學生會立即召集學生大會,安排部分學生守護學校,大部分則去劉志遠公館“擋駕”。
5月22日學生會集合20余人,到江西岸劉志遠住處莘豐厚號求見校長,以婉言相勸,說明他返校對本人和同學們都無益。但劉志遠卻拒不見學生代表,反而向省長趙恒惕,省教育司發(fā)電,胡說:“搗亂學生高靜山、彭章達率眾70余人,蜂擁該號”;“該亂黨各持武器,把守要途及校門,聲言排劉”。學生們見不到劉志遠,就公開在街上游行,散發(fā)誓死驅劉的傳單。這時擁劉學生亦渡江,手執(zhí)白旗,上書“擁劉”及“歡迎”等標語游行。兩派學生隊伍在河街相遇,發(fā)生沖突。劉志遠買通荷槍實彈的警兵,沿街捕打驅劉學生,并捉去劉啟義等多人,送衡陽縣署關押懲處。學潮日烈。
根據事態(tài)的發(fā)展,學生會再次開會研究,決定由袁癡、唐朝英、羅嚴等70余人的請愿團赴省教育司請愿;由高靜山、曹亨燦、彭章達領導在校學生繼續(xù)拒絕劉志遠返校。于是三師驅劉志遠,爭取學生自由民主權利,改革校務的學潮斗爭,在衡陽、省城同時展開了。
在衡陽方面,主要目的是不讓劉志遠溜進學校。他們一方面組織學生維持罷課秩序,爭取中立派學生站到驅劉一方來;另一方面,努力爭取被劉志遠蒙蔽的學生由江西岸返回學校。他們派人在沿江幾里路段上輪流站崗,觀察動靜。同時又派一些人到江西岸劉志遠住處附近和衡陽縣暑探聽消息。湘南學生聯合會也派出代表做這些學生的工作,爭取他們返校,以孤立劉志遠;并且派代表到衡陽縣署和警所,說明驅劉的原因等。警察所和縣署派人來學校暗訪,發(fā)現校內秩序整然,學生并無越軌逞兇行動,這就使衡陽縣署放棄了用武力鎮(zhèn)壓驅劉學生的舉動。經過驅劉學生和學聯對擁劉派進行工作之后,不少人返回了學校。但劉志遠等頑固派幾乎天天向省政府、省教育司打電報,誣蔑學生手持木棒、啞鈴等兇器,守住校門,沿途站崗放哨行兇,致使擁劉學生不敢返校,請求給予嚴處等。省教育司于二十四日派梁鑄球來衡陽,會同衡陽知事,查辦驅劉學生。
梁鑄球是劉志遠同窗好友,他一到衡陽就住到劉志遠的家里,不入學校調查實情,死心踏地地庇護劉志遠。他與縣知事進行密謀策劃,準備開除大批驅劉學生的學籍,憑借武力強行送劉志遠返校。
5月28日上午9時,謝軍法官、謝副官率兵40名,縣署由黃隊長率兵20余名,警廳派謝巡官率隊警10余名,隨梁鑄球、劉志遠和少數擁劉學生,殺氣騰騰地進入了學校。梁鑄球立即在學校布置崗哨,把守所有進出通道,在頭門內小廳墻上,張貼一張長篇布告,宣布開除學生53名:“除袁癡、唐朝英、羅嚴三名前經教育司長訓令該校開除學籍外”,將“高靜山、彭章達、曹亨燦……等50名,立即一并開除學籍。”同時,勒令全校學生立即到操場集合,按冊點名,要把53名開除的學生當場趕出校門。高靜山等了解到梁鑄球的奸計,為避免沖突,沒有參加集合,而率領全部驅劉學生到達江西岸,向湖南學生聯合會、長沙各報社和社會各界發(fā)出緊急電報:“校長及梁委員帶重兵到校,開除學生53名,并毆辱之。生等誓不承認,祈各界援助”。并在湘南學生聯合會和水口山工人俱樂部的支持下,借來了一筆款項,300余人在高靜山的帶領下,乘船到省教育司請愿。同一天,張秋人在學校的住處被軍警包圍,硬說教員張秋人是“社會過激黨”人,“在校宣講社會主義,53人皆醉心于他的主義”,“是搗亂的過激黨”等等。他們帶兵沖進張秋人的住房,氣勢洶洶地令他立即離校。晚上幾個尚未在驅劉運動中暴露身份的共產黨員和進步教師,協助張秋人秘密離開三師,先到湘南學聯,后由學聯代表送到三女師,當晚乘船離開衡陽赴長沙。共產黨教師彭粹夫、蔣嘯青也很快轉移了。
以袁癡、唐朝英、羅嚴率領的第一批請愿團70余人于5月24日到達省教育司,自備被褥在教育司令會議室暫住。他們派出代表6人去司長李劍農公館“面陳原委”,遭到拒絕。請愿團即發(fā)表《唐朝英啟事》,指出:全體同學罷課請愿只為“改革校務,驅除鯨吞公款,迷信邪說,貽誤教育,昏庸無識之校長劉志遠,揭露他勾結軍警、官府鎮(zhèn)壓學生的罪行”。同時,發(fā)表了《第三師范驅劉請愿團革新校務宣言》,其主要內容如下:
第一,劉志遠暗結團體,把持校務,阻礙文化。一些私人掛名學校教員,坐領工薪,他們自知腦筋陳腐,學識淺薄,外面新加入之教員,其程度較高者,必多方排斥以去;其任期愈久者,自命為老資格,對于課務常不按規(guī)定程序教授。……
第二,劉志遠學識、資格、道德皆不足以任校長;他崇奉釋教,信仰仙佛,外貌謹厚,內言卑鄙;鯨吞公款,任用私人。
請愿團把《革新校務宣言》大量印刷,分發(fā)湖南省學生聯合會,省中等以上學校學生會,省議會,各報社及社會各界團體,得到他們的同情和支持。特別是省學生聯合會,派出夏明翰、劉愈、王基永等代表,請求省教育司接見,遭到拒絕后,又多次抗議。各中等學校學生聯合會派人慰問學生請愿團,送食品和被褥。各報社、議會也派人來看望。5月28日下午2時,省學聯代表夏明翰等3人再次到省教育司,意欲調解。但傳達人員不予通報,不許入門。更有甚者,警士粟菊生等將代表劉愈毆辱逮捕。不久,數中軍警攜帶槍械,將三師請愿團代表70余人,逐個武裝解押出教育司。在此情況下,湖南省學生聯合會立即召開省城中等以上學校學生代表會議,決定于6月1日舉行全省學生集體罷課,示威游行,以聲援三師學生。
5月29日,高靜山等率領第二批驅劉學生300余人到長沙,正與被省軍警趕出省教育司的學生代表會合,他們得到省學聯負責人夏曦的協助,迅速沖破警衛(wèi)的防守,進入省教育司大樓。還派代表數十人到省議會提出申訴,要求主持公道,懲罰壓制學生民主,克扣學生伙食費,私吞公款,大批開除學生的劉志遠。此外,還向全省教育界、各學校學生會及社會人士呼吁,請求各界學生聲援。
5月30日,省議會開會,研究三師學潮的解決辦法,經過激烈的辯論,商定“持平處理”。過了幾天,省議會邀請代表赴會,專門聽取他們的報告,經過協商,學生代表接受議會的調解“持平解決”,由劉志遠提出辭職,恢復53名學生的學籍;并由省議會湘南各縣有影響的議員和教育界人士,組織代表護送三師請愿學生返校。
6月13日,驅劉學生在省議會代表的護送下到達三師。劉志遠、梁鑄球認為這是助長學生的囂張行為,拒絕53人返校。當時,驅劉學生帶回了在省城散發(fā)的揭露劉志遠罪行的傳單和宣言在校內張貼和散發(fā),劉沒有辦法,只好又到長沙告狀。
劉志遠到省教育司后,又提出辭職,教育司不便挽留,劉志遠終于辭職了。但是53名同學恢復學籍的問題還沒有得到教育司的認可。
暑假后,省教育司委任黃周宇為校長。由于53名同學的升學問題未解決,開學工作無法進行。黃周宇無力解決矛盾,只好提出辭職。不久,省教育司又委任陳治安臨時負責主持開學事宜。53名被開除的學生強行上課開餐,他們也沒有辦法。經過再三努力,省教育司終于答應讓被開除的學生繼續(xù)在三師就讀或轉入其它學校學習。至此,驅劉學潮勝利結束。